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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纵大事记 |
一九九九年大事记
1999年3月
与重庆市消费者协会、《重庆晚报》联袂举办了“3.15”法律咨询活动,为广大消费者解答电话咨询875次,接待现场咨询500余次,充分发挥律师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1999年5月
在半岛国际商务中心21楼购买了价值三百多万元计625平方米的办公用房,进一步改善办公环境,使我所成为重庆最具档次、最具规模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1999年5月
参加司法局举办的“148”法律咨询热线活动。
1999年6月
因我所在青少年法制教育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被共青团重庆市委、重庆市司法局联合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示范单位。
1999年7月
我所四位律师参加司法部及证监会组织的全国首次证券从业律师资格考试,通过不懈努力,王剑音、李勇律师顺利通过考试,在全国首次以考试获取证券从业资格的800名律师中占据两席。
1999年9月
在重庆市第26中学设立“合纵奖学金”,以鼓励品学兼优、遵纪守法、进步显著的学生。
1999年10月
被重庆市司法局命名为“市级文明律师事务所”、“文明单位”。
1999年10月
获重庆市司法局推荐参加司法部第二批部
级文明律师事务所评比。
1999年11月
鲁磊主任被聘为重庆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1999年12月
鲁磊主任被评为一级律师。
1999年12月
我所部分律师与西南政法大学律师班同学亲切座谈,以自己的实际执业经验和律师业美好前景的展望,激励莘莘学子刻苦学习,报效祖国。
1999年12月18日
为迎接澳门回归祖国,全所同仁在统景温泉风景区开展了别开生面的“迎回归、庆千禧”联欢活动。
与此同时,我所还承办了一大批新类型案件,重大疑难案件均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结果,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如:
1999年2月
鲁争鸣律师承办的重庆宏宇实业有限公司与原重庆第二毛纺厂破产、收购纠纷一案,引起重庆市政府高度重视。
1999年3月
鲁磊律师承办的重庆国际康尔旅游实业发展有限总公司兼并一案,是重庆市首例外资企业收购国有濒临破产企业案。
1999年4月
鲁磊、李鲁川律师承办的重庆綦江虹桥垮塌案,担任原中共綦江县委书记张开科的辩护人,举国上下广泛关注,《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等新闻媒体予以大量报道,律师在诉讼中的精彩辩护,展示了重庆律师的风采,有力地提升了重庆律师的职业形象。
1999年5月
李鲁川律师承办的重庆经纬典当行诉某律师事务所侵权纠纷案,是全国首例状告律师事务所见证失误赔偿案。
1999年6月
鲁磊、李鲁川律师承办的西藏拉萨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诉中国银行江北支行信用担保案,涉案金额3000多万美元。
1999年7月
沈仁刚、周宏、陈志刚、王军律师承办的民警芦振龙被害案<刘正模、付华荣故意杀人案>。得到中央电视台、重庆电视台等媒体的广泛报道。
1999年7月
陈志刚、李崇毅律师代理黄启明等40人诉重庆市乳品公司劳资纠纷案,又称“两分钱的官司”。受到重庆市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重庆卫视、重庆电视台《法制经纬》、《重庆晚报》、《重庆经济报》等多家新闻机构进行了专题报道。
1999年8月
鲁磊、鲁争鸣律师承办的中国银行重庆分行诉重庆国际康乐旅游发展有限总公司信用证纠纷案。
1999年10月
周宏、冯乔兵律师成功代理张戈诉《新闻图片报》著作权纠纷案,此为重庆市首例网上作品侵权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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