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法院通报涉未成年人教育培训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时间:2018-05-29 14:47发布: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
新闻通报会现场。王宇新摄
新闻通报会现场。王宇新摄

人民网北京5月29日电 随着“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等教育理念的盛行,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应运而生,因“报班”引发的纠纷也日益增多。5月29日上午,北京昌平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近三年来审理涉未成年人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的整体情况,并通过典型案例提示培训机构规范管理,诚信履约,同时为广大家长合理维权作出法律提示。

据统计,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25日,昌平法院共受理涉未成年人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107件。通过调研,该院发现此类案件呈现“三高一低”的特点,即群体性诉讼比例高、预付费购卡比例高、学员维权意识高、学员诉讼能力低。

该类案件频发,一方面是由一些教育培训机构合同订立不规范,管理混乱造成的。教育培训机构的合同大多是格式合同,合同文本中存在表意不清,字句有歧义的情形,容易引发纠纷;还有个别培训机构擅自关停或更换培训地点,夸大或虚假宣传等,经营行为极不规范,导致出现违约情形。另一方面则是由家长法律意识淡薄,缺乏证据意识导致。有的家长在选择教育机构时并未认真核查其资质和办学条件,对合同缺乏必要的审查,不注意留存合同、收据等材料;有的家长则盲目相信商家的广告宣传或者口头承诺,将教育机构的广告宣传册当做合同的必要条款,未在合同中书面约定,一旦培训效果不理想,便容易导致纠纷发生。

昌平法院建议,家长在签订合同前,要对培训机构的资质、场地、师资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理智看待广告宣传,不要冲动之下盲目报班;在订立书面合同时要认真审查相关条款,谨慎签署,对于合同中模棱两可的语句要求培训机构充分释明,对于课时时长、学费概念等均要了解清楚。若对退费规则、培训地点等有特殊要求,应在合同中明确加以约定;报名后,则要注意留存相关证据,如培训合同及相关附件、缴费凭证,保留好与培训机构沟通的录音、视频资料或微信聊天记录等,以备记录、查询和作为纠纷处理的证据,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教育培训机构应严格规范管理,与学员订立书面合同,合同条款应尽量表意清晰明确,不使用有歧义的字句。在签订合同时,对于退费等涉及学员重大权利义务的事项进行重点解释和说明。同时,合同内容应遵循诚信原则,在合同已经明确约定了履行方式或合同履行地等要素的情况下,不能轻易变更,必须变更时,应及时与学员协商,保障学员的合法权益。

今后,昌平法院将继续通过审理案件,督促教育培训机构严格管理、诚信经营,引导家长审慎选择培训机构,提高维权能力,为规范教育培训市场有序运行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张雨 牟文洁) 

民商事首席律师
傅镭

傅镭 / 管委会主任、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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