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纵简介


  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成立于一九九四年五月,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命名的“文明单位”。共青团中央、司法部授予的“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示范单位。

  2003年、2007年、2011年被重庆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评选为“重庆市优秀律师事务所”。重庆市司法局首届局级文明单位、市级文明律师事务所。1997年以来,连续多年被重庆市司法局评为“先进集体”。我所系重庆市上市公司董事长协会成员单位。

  合纵律师事务所是一所集各种专业人才于一体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其业务领域涉及诉讼和非诉讼各个方面,其中尤为擅长金融及证券、公司改制及重组、贸易及投资、房地产及工程建设、知识产权、刑事辩护及民事诉讼等领域的法律事务。合纵所具有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和企业产权界定法律业务资格,被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为破产案件“破产管理人”。现有专职律师近百名,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生共计13名。 我所拥有“重庆市十佳律师”1名,“重庆市十佳青年律师”1名,“重庆市优秀律师”3名,重庆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委员6名。 我所现有重庆市人大代表1名,渝中区人大代表1名,渝中区政协委员1名。

  合纵律师本着尊重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精神,已办理各类案件数万余件,先后担任数百家国家机关、中外企业、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成功地办理了一批在全国、全市具有影响力的大案、要案。

  金融类案件:

  招商银行重庆大坪支行诉托普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案、招行上清寺支行诉重庆建设投资公司、德恒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兑汇票案、招行江北支行诉重庆实业借款担保案、招行重庆分行诉重庆水运、上海长运物流公司借款担保案、招行大坪支行诉四川高频公司借款纠纷案、招行重庆分行与重庆长丰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招行观音桥支行与重庆麦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麦克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11个被告借款纠纷案、招行重庆分行与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太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借款纠纷案、兴业银行重庆分行与重庆三优医药公司、重庆美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兴业银行重庆分行与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重庆分行诉四川平和国际贸易公司、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证担保案、中国银行江北区支行诉西藏拉萨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证担保案、四川省农行阆中支行诉赵斌承兑汇票案、海南建行信托投资公司与重庆国托资金拆借纠纷案、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达万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诉中国建设银行观音桥支行存单纠纷案、交通银行海南分行与重庆物资贸易中心借款案、重庆投资银行诉重庆电线总厂外汇借款担保案、重庆建设银行诉重庆建安仪器厂借款案、中国银行重庆分行诉重庆电池总厂外汇贷款纠纷案、重庆建行诉重庆英利房地产信用证纠纷案、光大银行诉西南技术进出口公司外币借款担保纠纷案、涪陵大华陶瓷有限公司等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农行江北支行与人保财险重庆公司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等等。

  房地产类案件:

  本所承办了重庆英利房地产公司房屋买卖纠纷案;重庆西普房地产公司房屋联建纠纷;重庆解放碑百货公司房屋拆迁安置纠纷案;重庆国际康乐实业总公司与重庆华宇房地产开发总公司、重庆珠江实业总公司土地转让纠纷案;重庆渝中区教育委员会与重庆雨田房地产公司拆迁纠纷案;重庆渝中区教育委员会与重庆林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建合同纠纷;重庆长航轮船公司与重庆波恩实业总公司房屋租赁纠纷;招商银行渝中区支行与冯捷等五人房屋按揭保证合同纠纷案;重庆弘基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与重庆解放碑百货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重庆半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重庆解放碑百货公司物业管理合同纠纷;重庆渝州实业总公司与重庆旭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重庆茂林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与重庆市裕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联建纠纷;重庆华宇物业(集团)有限公司与重庆奥林匹克(集团)公司工程款纠纷案;重庆世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重庆都市房屋开发公司项目转让案等。

  刑事类案件:

  为綦江虹桥跨塌案被告人原中共綦江县委书记张开科受贿、玩忽职守案辩护;为原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秦昌典、原市政协副主席王式惠(出任王式惠的辩护人)涉嫌受贿、玩忽职守罪辩护;为原交通银行重庆分行、原交通银行海南分行行长、港中旅副总徐士荃涉嫌受贿案辩护;为万州汽车走私案被告港籍商人邓全贵辩护;为重庆农资公司总经理胡启能特大贪污、受贿案辩护;为兴业银行重庆市分行原行长王某某涉嫌挪用资金、企业人员受贿辩护;为原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规划局局长蒋勇、唐薇特定关系人受贿案辩护;为原渝中区副区长王政受贿案辩护;为原合川市规划局副局长杨军受贿案辩护;为原北碚区建委主任王达炳受贿案辩护;为原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刘健春受贿案辩护;为世界五百强重庆某公司总经理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辩护;为忠县原副县长龚长翠受贿案辩护;为重庆最大信用证诈骗案被告人王某辩护;为“希尔顿股东涉黑案”第一保护伞辩护等等。

  非诉讼类案件:

  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重庆办事处与攀枝花钢铁公司、渝钛白公司债转股非诉讼案,华融公司重庆办事处、信达公司重庆办事处资产处置非诉讼案,重庆和隆实业有限公司收购重庆东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非诉讼案,重庆和隆实业有限公司收购、重组重庆夫子池有限公司非诉讼案,重庆恒美房地产公司资产转让非诉讼案,重庆金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重庆佳华物业有限公司土地转让非诉讼案等。

  另外,合纵所还成功地为香港九龙仓集团、重庆市电信有限公司、重庆外贸控股集团、华宇房地产公司、重庆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重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嘉陵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长江三峡路桥有限公司、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招商银行、中国银行、商业银行、长城资产公司重庆办事处、华融资产管理公司重庆办事处、兴业银行重庆市分行、重庆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隆鑫集团、美美时代百货(重庆)有限公司、重庆申基(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金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福利彩票发行中心、重庆市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西南兵工局、重庆大都会广场太平洋百货有限公司、重庆市立洋百货有限公司、浙江钱塘集团、格力电器(重庆)有限公司、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梁支行、重庆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南方建设分公司、重庆金虹路桥有限公司、重庆先成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等中外资企业、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合纵律师丰富的执业经验和勤勉的敬业精神赢得了当事人的肯定和尊重,获得了广泛的社会赞誉。

  合纵所积极致力于社会公益事业。为了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减少青少年犯罪率,在重庆市第二十六中学设立 “法制教育基地”。与重庆市消费者协会和《重庆晚报》联袂举办“3.15消费者维权活动”。

  合纵律师事务所注重内部文化建设,先后编著了《合纵之论》、《合纵之辩》、《合纵十年》、《赔偿之争》四本法律专著,在重庆出版社和法律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展示了本所良好的文化底蕴和法律素养,提高了本所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合纵所高效优质的服务得到了有关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司法部副部长段正坤、全国律协秘书长贾午光等领导视察本所时,对合纵所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评价。合纵所良好的业绩受到了“中央电视台”、“重庆电视台”、《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中国律师》、《经济日报》、《中国青年报》、《重庆日报》、《重庆晚报》、《重庆晨报》等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和报道。

  合纵律师秉承"尊严无价、合纵有情"的服务理念,恪守律师职业道德标准,努力实现公平正义的理想,真诚希望为社会各界提供更加高效、优质、深层次、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合纵首席律师
鲁磊

鲁磊 / 首席合伙人、一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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