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买房遇开发商“赠送面积” 律师:属于违建

时间:2018-06-04 11:04发布: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

“通过晚报报道我大概知道了一点,开发商所谓的‘赠送面积’其实是为了更好地‘偷面积’,他们到底是怎么‘偷’的?新规和之前最大的区别在哪里?希望晚报记者帮忙了解一下。”昨天,读者茹先生致电。为此,记者采访了绍兴市房产界有关人士。

开发商 “偷面积”猫腻多

记者从越城区颐和雅苑小区一业主提供的户型图上看到,建筑面积约119平方米的房子,“可使用赠送空间”另有约19平方米。凡是赠送的面积,都用虚线标了出来。记者注意到,赠送的面积,以赠送飘窗和挑空阳台这两种形式操作。“谁会想到这赠送的面积涉及违法啊,难怪开发商不是浇好了给业主,而要业主自己浇。”该业主说。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房产开发人士称,房地产企业在拿到土地时,容积率(一个小区的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是一定的,开发商在建设时会通过各种方式“偷面积”,虽然名义上的容积率并没有变化,但事实上的建筑面积却增加了。对于开发商来说,这样的做法规避了容积率的硬性规定,摊薄了土地成本,由此可以获得更大的利润。

(开发商的宣传资料上明确写着“可使用空间”等字样)

他为此算了一笔账:以出让面积约5万平方米的地块为例,若容积率为2,最大建筑面积可达10万平方米。若地块起拍价为10亿元,楼面价就是10000元/平方米。“事实上,开发商会采用‘偷面积’的方式增加10%~20%的建筑面积。”该人士说,这样一来,楼面价就降到了八九千元每平方米。

“‘偷面积’的手法不尽相同,利用公共部分增加面积,赠送阳台及飘窗等,都是最常用的手法。”另一位开发人士表示,因为是“偷”出来的面积,大家都不会公开卖,只能“送”。对于这一做法,业内人士认为,表面看是赠送,实际上则成了开发商抬高房价的借口。“建筑容积率越大,房子密度越大,居住的舒适程度就越低,这个道理谁都知道。”房产人士分析说。

赠送面积 不受法律保护

对于购房者来说,赠送面积确实很有吸引力,但其中的弊端和隐患,更需要慎重考虑。“羊毛出在羊身上。”越城区一位房产界人士表示,很多项目的开发商,实际上是在用数字游戏迷惑消费者。因为有了赠送的面积,让购房人难以比较房屋的单价,很多项目细算下来,并不比周边项目便宜多少。其次,这种赠送面积的项目,户型设计常常会受到影响。比如很多设计中的阳台内置,让阳台变成客厅或者卧室的一部分,那么这套房子就没有了阳台。

浙江和畅律师事务所律师俞金良说,如果现浇部分在设计图纸上没有显示,那么就不能封上,封上了以后,自然算是违建,要进行拆除。他说,这现浇的面积,在产权证上也不会体现,不受法律保护。

除了购房者要多长个心眼,相关政府部门也要做好源头把控。近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多个部门就联合出台了房屋面积计算新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其中就有防止开发商以阳台名义“偷面积”的应对措施。“拿套内面积为100平方米的房子举例,阳台面积为14平方米比较划算,这样只算7平方米的面积,如果阳台做大到了20平方米,按照新规,多出来的6平方米就要按全面积计算。”房产界人士分析说。

房产首席律师
钟长汉

钟长汉 / 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房产业务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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