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时效中断应有哪些法定事由?

时间:2018-04-11 13:44发布: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
仲裁时效中断应有哪些法定事由?
  仲裁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三种情形:(1)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如劳动者向用人单位追索被拖欠的工资或者经济补偿。(2)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如劳动者向劳动行政监察部门或者工会反映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违法要求加班,请求保护休息休假等权利。(3)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如劳动者向用人单位追索被拖欠的工资,用人单位答应支付。劳动者需要注意的是,认定时效是否中断,需要由请求确认仲裁时效中断的一方当事人提供有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证据,因此。当事人要有证据意识,注意保留和收集证据。
  
民商事首席律师
傅镭

傅镭 / 管委会主任、高级合伙人

了解合纵
民商事案例
    合纵荣誉更多>>
    • 司法部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

    •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 重庆市委、市政府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