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中止?

时间:2018-04-11 13:45发布: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
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中止?
  仲裁时效的中止,是指在仲裁时效进行中的某一阶段,因发生法定事由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暂停计算仲裁时效,待阻碍时效进行的事由消除后,继续进行仲裁时效期间的计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劳动者的法定代理人未确定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民商事首席律师
傅镭

傅镭 / 管委会主任、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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