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家庭暴力应如何处理?

时间:2018-04-11 14:05发布: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

发生家庭暴力应如何处理?

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庇护所及所在单位、组织进行制止、劝阻、调解,或报警。公安机关将按照《“110”接处警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家庭暴力求助投诉及时进行处理。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构成刑事犯罪的,及时依法组织对家庭暴力案件受害人的伤情进行鉴定。具体如下:

(一)对情节轻微的家庭暴力案件,应当遵循既要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又要维护家庭团结,坚持调解的原则,对施暴者予以批评、训诚,告知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后果,防范和制止事态扩大;

(二)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

(三)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做好调查取证工作,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对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虐待案件和受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伤害案件,应当告知受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及时将案件材料和有关证据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民商事首席律师
傅镭

傅镭 / 管委会主任、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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