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四兄妹因为一套房产对簿公堂 结局惊人

时间:2018-06-04 10:57发布: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

四兄妹因父亲留下的一套房产而对簿公堂,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下,四人各退一步,冰释前嫌。拿到调解书的那一刻,四人表示,亲情才是最重要的。

老杨是一名残疾人,他的妻子身体不好也没有工作,也正是因为他的家庭经济最为困难,在2012年父母去世之后,老杨的三个兄弟姐妹决定将父亲名下的一套公产房的承租权交给老杨。但同时,四人也约定,这套房子老杨只可用来居住,不能出售,一旦出售就要将卖房款分给另外三人共计20万元。2017年底,三兄妹发现老杨私下将房子卖了,于是将老杨夫妻二人告上法院,索要卖房款。

老杨心知自己确实违反兄妹间的约定,但他也是有苦衷的。无奈之下,老杨只好应诉,但他自己不懂法律,于是到河北区铁东路司法所申请法律援助。司法所与法援中心审核了老杨的资料,决定给予法律援助,并指派刘彬律师承办。

接受委托后,刘律师很快与老杨取得联系。在老杨家走访时,刘律师发现,老杨的新房位于一楼,于是便问起了老杨换房的初衷。原来,老杨近两年来腰椎患病,原来的房子位于四楼,上下很不方便,于是便在附近置换了一套一楼的房子。

刘律师认为,这一点可以作为代理意见,老杨兄妹间的协议提到不允许出售,而老杨并未出售房屋盈利,而是出于身体原因置换房屋,而且还因换房添补了不少钱款。

虽然刘律师提出了代理意见,但同时他也清楚地认识到,双方的协议属于附条件合同,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目前付款条件已经成熟,情况对老杨很不利。而且刘律师意识到,官司一旦输了,老杨不但要给付20万元,与三兄妹的关系也会降到冰点。

本着和缓双方关系的原则,双方律师为四兄妹创造了一个面对面调解的机会。在调解过程中,老杨的兄妹知道了这几年老杨不愿说出口的病痛,放下了老杨卖掉父亲留下房产的芥蒂。在刘律师的劝解下,双方达成一致:老杨共需支付三兄妹10万元。四人对这一结果均表示满意。

来源:天津政法报

房产首席律师
钟长汉

钟长汉 / 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房产业务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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