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破产的程序

时间:2018-06-05 15:28发布: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
申请破产的程序一般如下:
  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当然债权人也可申请)
  2、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3、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目的;申请的事实和理由;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4、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企业法人在清偿还债前,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是对破产财产保管、清理、处理和估价时所需要的费用。
破产案首席律师
滕言平

滕言平 / 高级合伙人、破产实务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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