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销清算怎么做

时间:2018-05-31 10:52发布: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

首先要有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注销分公司,根据这个决议由纳税评估人员制作《纳税评估报告》,这个是税务局内部文书,纳税人看不到的,经分管领导签字后就可以办理注销手续,强调一下,是要查账的,但不是清算分公司的所得,而是稽核分公司相关的税费有没有交足,有无违章未处理,有无拖欠税款,分公司不是法人机构,是不需要出具清算报告的。具体做不做还要看税务专管员的要求。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文件。 此规范适用于依《公司法》登记的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

以上各项末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在提交复印件的同时应出示原件。

公司法首席律师
喻开渝

喻开渝 / 高级合伙人、公司实务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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