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市公司融资方式

时间:2018-05-31 14:01发布: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

1、现金投资

现金投资是吸收直接投资中一种最重要的投资方式。企业有了现金,就可以购置各种物质资料.支付各种费用,比较灵活方便。

2、买物投资

实物投资是指以房屋、建筑物、设备等固定资产和材料、燃料、商品等流动资产所进行的投资。一般来说,企业吸收的实物投资应符合如下条件:

(1)确为企业生产、经营所需;

(2)技术性能比较好:

(3)作价公平合理。投资实物的具体作价,可由双方按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也可以聘请各方同意的专业资产评估机构评定非上市公司融资方式非上市公司融资方式。

3、工业产权投资

即以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等无形资产进行投资。一般而言,企业吸收的工业产权应符合以下条件:

(1)能帮助企业研究和开发出新的高科技产品;

(2)能帮助企业生产出适销对路的高科技产品;

(3)能帮助企业改进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

(4)能帮助企业大幅度降低各种消耗;

(5)作价比较合理非上市公司融资方式文章非上市公司融资方式出自http://www.gkstk.com/article/wk-78500000885010.html,转载请保留此链接!

4、场地使用权投资

场地使用权是按有关法规和合同的规定使用场地的权利。企业吸收该地使用权投资应符合以下条件:

(1)确为企业生产、科研、销售活动所需;

(2)交通、地理条件比较适宜;

(3)作价公平合理

在我国,土地是国有的,因而投资的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

(一)增资扩股的股权出资的有关条件

中小企业采用增资扩股、吸收直接投资的方式筹措资金,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和要求,主要包括:

1、 采用增资扩股、吸收直接投资方式筹措自有资金的企业,应当是非股份制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合资或合营企业等,股份制企业按规定以发行股票方式取得自有资金非上市公司融资方式投资创业。

2、 中小企业通过增资扩股、吸收直接投资而取得的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必须符合企业生产经营、科研开发的需要,在技术上能够俏化利用。在吸收无形资产投资的应符合法定比例。

3、企业通过吸收直接投资取得的非现金资产,必须经过公正合理的估价。

公司法首席律师
喻开渝

喻开渝 / 高级合伙人、公司实务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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