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被诉贩卖毒品罪,合纵律师专业角度提供法律意见

时间:2018-05-25 10:31发布: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

案情简介

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于2013813日被重庆市渝中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羁押于重庆市第一看守所。

辩护策略

案发后,张某某的家属十分着急,后通过多方打听,得知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对于刑事犯罪十分擅长,于是前来咨询并委托合纵叶栋强、穆川律师辩护。接受委托后经对案卷材料的仔细深入研究最终确定如下辩护思路:

1、不能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基本清楚,尤其是“牟利”的事实缺乏证据,嫌疑人为他人代购仅用于吸食的毒品,并没有要求留下少量毒品吸食来作为为其代购毒品的“酬劳”,而是他人主动为其留下供其吸食。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其行为并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贩卖毒品罪的严重程度;

2、即便是嫌疑人为他人代购仅用于吸食的毒品的目的是分的少量毒品吸食,也不能证明其“牟利”的事实。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理解与适用”购者牟利的行为定性问题,对代购者为吸毒人员并牟利界定是形式上可能是赚取少量介绍费而非共同吸食;

3、本案可能存在“犯意引诱”;

4、嫌疑人离婚后独自抚养一10岁女儿,其父亲在外已十年杳无音信,更为困难的是其女儿刚被诊断出脑部疾病,更加需要监护人照料。另外嫌疑人也患有抑郁症精神疾病。

辩护结果

及时会见犯罪嫌疑人,办理了取保候审

办案心得

接受委托后,辩护人及时会见犯罪嫌疑人,询问相关案情,解答嫌疑人提出的法律问题,办理了取保候审,委托事务处理完毕,委托人对结果表示满意。

刑辩首席律师
鲁磊

鲁磊 / 首席合伙人、一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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