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xx、汪xx等贩卖、运输毒品罪一案

时间:2018-05-25 10:43发布: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

【经办案例】xx、汪xx等贩卖、运输毒品罪一案

【承办律师】金贵仁  张宰宇

  【案情简介】张某等人多次从省外购买毒品继而运回万盛、南川大肆贩卖,鉴于案情重大,该案被公安部确立为目标案件予以督办,并由市区两级公安机关成立联合专案组,开展案件侦查工作。专案组多次赴三地开展案件侦查工作,逐步查明了该犯罪团伙的成员身份、活动规律及犯罪事实。

    专案民警经过数月的走访调查、分析研判、蹲点守候,于2014年10月18日在云南省红河州将张某的“上家”李某等6人抓获,查获毒品麻古7294克、毒资107万,扣押涉案轿车3辆。

   2014年11月16日,经缜密侦查获悉,嫌犯张某将要“进货”,通过综合研判,专案组决定伺机收网。当晚21时许,专案民警在重庆市巴南区一品收费站出口附近将正在实施毒品交易的张某、汪某等5名嫌疑人一举抓获,当场查获毒品麻古36000颗(3368.69克)、毒资80余万元,扣押涉案汽车4辆。与此同时,分局另外二个抓捕组分别在南川区、万盛经开区共抓获张某的8名“马仔”,查获毒品冰毒8380.75克、麻古513.28克、毒资5万元,扣押涉案轿车1辆。至此,以张某为首的贩毒团伙被一网打尽。在大渝网作了全程报道,详见http://cq.qq.com/a/20141222/043157.htm

    2014年11月,张宰宇、金贵仁律师刑事辩护团队接受被告xx家属的委托,作为其刑事辩护人。毒品刑事犯罪辩护团队介入后,认真细致地研究了被告人的口供以及其他证据材料。一致认为该案件证据存在非法证据,向合议庭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申请。后来,合议庭采纳了辩护人观点,排除了非法证据。

    【判决结果】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刑辩首席律师
鲁磊

鲁磊 / 首席合伙人、一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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