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某某被诉盗窃罪,合纵律师专业角度辩护获缓刑

时间:2018-05-25 11:00发布: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

案情简介

何某某因涉嫌盗窃罪,于2012620日被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监视居住,后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于2012723日由南岸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起诉书称:2012611日晚上21时许,被告人何某某在南岸区花园路七村其朋友被害人刘某某家中玩耍,期间找被害人刘某某借建行卡用于存款转账,趁刘某某不备将刘某某的一张工商银行卡盗窃,随后到渝中区较场口工商银行ATM机上共转走刘某某工商银行卡上人民币19900元,取走现金500元用于赌球。

辩护策略

案发后,某某得知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对于刑事犯罪十分擅长,于是前来咨询并委托合纵叶栋强、穆川律师辩护。接受委托后,经对案卷材料的仔细深入研究最终确定如下辩护思路:

1、被告人犯罪情节较轻,且造成的后果不严重,请求法庭从轻处罚:被告人仅想借用一下,过段时间就还上,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后不就即退回了赃款,被害人对被告人何某某表示谅解;2被告人何某某有自首情节,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3、被告人年纪轻,系初犯、偶犯。请求法庭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理并适用缓刑。

2、辩护结果

在庭审上,合纵律师从多个方面作了罪轻辩护,最终法院判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

办案心得

接受委托后,辩护人及时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相关案情,进行了有效辩护,使被告人得到从轻处罚,委托事务处理完毕,委托人对结果表示满意。

刑辩首席律师
鲁磊

鲁磊 / 首席合伙人、一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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