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x超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

时间:2018-05-25 13:24发布: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

 【经办案例】x超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

  【承办律师】张宰宇  金贵仁

  【案情简介嫌疑人简x超系重庆珠x泉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大宗物资采购员。山x县宏x裕工贸有限公司系重庆珠x泉水泥(集团)有限公司煤炭供货商,双方采用滚动付款方式结账。20111114日重庆珠x泉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将一笔50万元的煤炭货款拨付给山x县宏x裕工贸有限公司。20137月重庆珠x泉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变动财会人员,核帐过程中才发现50万元的煤炭货款并没有进入山x县宏x裕工贸有限公司银行账户,经查询才发现嫌疑人简x超持山x县宏x裕工贸有限公司交给的空白委托书将50万现金转账到吴x香银行账户,然后从吴x香银行账户提取了50万元。

  20138月重庆珠x泉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以简x超涉嫌诈骗罪向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于20139月以简x超涉嫌职务侵占罪移送江津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张宰宇、金贵仁律师通过查阅案件卷宗、走访相关人员后,认为本案只是一件普通的民事纠纷,嫌疑人简x超不涉嫌职务侵占罪、盗窃罪、诈骗罪、挪用资金罪等,遂于201310月向重庆市江津区检察院出具法律意见书,建议公诉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被告人姓名涉嫌个人隐私,均用化名)

    【办理结果】201311月,公诉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刑辩首席律师
鲁磊

鲁磊 / 首席合伙人、一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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