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赌博和开设赌场罪的犯罪构成

时间:2018-04-02 14:24发布: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
聚众赌博和开设赌场罪的犯罪构成
1、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即行为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一贯参加赌博,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
4、本罪在客观万面表现为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和开设、经营赌场的行为。
刑辩首席律师
鲁磊

鲁磊 / 首席合伙人、一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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