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某涉嫌抢劫罪, 合纵律师专业角度辩护获轻判

时间:2018-04-04 14:08发布: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

案情简介

2007年1月22日,冯某伙同范某、张某共谋抢劫,几人以订机票的方式将送票人黄某骗至渝中区某宾馆,采取持刀威胁、捆绑的方式抢劫黄某手机一部、现金300元、四张银行卡等财物,后范某将黄某刺伤并导致黄某死亡2007年2月被羁押。

辩护策略

本案辩护的思路是,进行罪轻辩护,冯某对被害人死亡结果不承担责任,因此建议对冯某从轻处罚。

辩护结果

经过与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沟通,辩护人提交了辩护意见,辩护人认为冯某对被害人死亡结果不承担责任,因此建议对冯某从轻处罚,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建议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在量刑意见书中减轻对冯某的量刑,在审判阶段,在上述减轻情节的基础上,提出冯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起次要、辅助作用,是从犯;冯某有立功表现;冯某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且系初犯的辩护思路,并请求法院对冯某从轻处罚。最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7)渝五中刑初112号”刑事判决书,判决李某有期徒刑15年。



刑辩首席律师
鲁磊

鲁磊 / 首席合伙人、一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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